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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江西抚州,江西法院公布一起案例。两岁幼儿吃香蕉时,将一段香蕉皮掉在楼道,其监护人未清理。73岁老人李某不慎踩到香蕉皮,造成左股骨颈骨折,送医治疗花费3.1万,伤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因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李某选择起诉。金溪县法院审理后,判幼童父母赔偿李某7.98万余元。
来源:西部决策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