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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地区飞地经济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

发表时间:2023-02-09 10:14:57 来源:财经微鉴

飞地经济在我国民族地区的具有一定可行性,对于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虽然如此,从全国飞地经济模式运行实践来看,目前为止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民族地区,在利用飞地经济模式时还没有完全达到预期效果。

如较发达地区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江阴--靖江工业园为例,两者都是飞地经济模式的早期实践者,但是汕尾并没有变成“小深圳”,江阴--靖江工业园则是依然沿用过去的运行机制,成为园区发展的掣肘。

一、发达地区飞地经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主要表现

(1) 某些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没有适时飞出


(资料图片)

随着东部发达地区的生产成本逐步增加,环境承载力已经接近极限,从产品生命循环角度、生产周期理论、产业转移理论等视角的研究推测,这些失去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科技含量较低的产业会自发地寻找相对合适的中西部地区继续发展,飞出地与飞入地的合作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然而实际情况的发生却远低于预期,从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收入来看,东部发达地区的这一数字不减反增,即使在政府推动的政策下,这一效果仍然不明显,多数产业仍然“附着”于当地。

(2) 部分飞出地产业出现逆向转移现象

在发达地区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本应该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发展,但是经过几年的发展以后,部分企业又转移到发达地区了,飞地经济园区项目的快速“上马”再到项目停滞,最后又再次回到东部地区,逆向转移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轻纺织业、轻工业等,这种逆向效应正是飞地经济合作协调失衡的表现形式。

从民族地区的实践来看,本应借助飞地经济模式实现后发赶超的贵州大龙石阡产业园、成都--阿坝州工业园,依然没有实现预期的效果,完全托管式的运行机制让阿坝州的发展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两地都并未完全实现“造血式”的发展。

二、民族地区飞地经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主要表现

(1) 资金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招商引资困难

两地合作的共同目标是获得更多的收益,较为发达地区将先进的技术与管理输出到民族地区,而当地则提供劳动力和土地资源,民族地区在承接了产业的同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但是民族地区飞地经济承接的产业多数为劳动密集型,缺乏科技含量,经济收益较低,这些收益不足以支撑园区的发展、基础设施的扩建和维持。

而基础设施没有保障将会导致更少的企业落户到当地,从而形成非良性的循环,招商引资的工作将会更加困难。经实地调研发现,贵州大龙石阡产业园仅靠石阡政府的支持力度不足以将园区发展壮大,大龙石阡产业园设施落后,且多数基础服务无法满足先进企业的要求,与浙江金华金磐开发区等发达地区园区相对比,基础服务差距明显。

(2) 人才缺乏和流失

人力资本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现已经成为各个地区争先追逐的目标,民族地区在人力资源储备上相对较少,缺乏高科技人才,也没有较好的培训机构和平台。虽然飞地经济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与技术,可以通过干中学的方式提高当地的人力水平,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作用。

但是因多种因素使培养的效果不理想,缺乏统一、完整、系统的方式,而经过培训后的人员又离开当地转到发达地区,进一步加剧了民族地区的人才流失。另一方面,园区的日常管理需要较多的人力资源,仅靠发达地区带来的人员远远不够,从社会招聘的人员,大多数文化不高,缺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性质也属于临时聘用制,因此园区的人才没有保障,这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3) 飞地经济合作效果不够理想

飞地经济在我国经过了近30年的实践,已经从最初产业转移特征的建园区、承接项目的正向飞地方式,转变为现在科研飞地、总部经济的反向飞地方式。但是我国民族地区的飞地经济实践多数还处在初级阶段,部分民族地区通过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落户当地,而这些产业多为“三高”项目,对于民族地区的生态具有破坏作用。

虽然部分民族地区作为飞出地,将自身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与较为发达地区结合,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也避免了当地环境的污染,但是这样的模式在经济发展可持续上较差,仍然依托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为主,缺乏科技产业的支持,经过数年之后将会失去竞争力。

三、影响我国民族地区飞地经济高效运行的因素分析

飞地经济在实现的条件中,两地政府的意识观念是否统一决定了合作的效果。因此,部分民族地区飞地经济失败或者效果不佳的原因之一,是合作双方的主观意识没有统一,主要表现在两点:

(1) 飞出地政府的阻碍行为,削弱了产业自发选择飞出的力度

从飞出地政府区域内的GDP、税收,甚至政绩考虑,发达地区对于产业的转移一直保持着观望、谨慎、怀疑的态度,首先是担心大量的产业飞出将会造成本地GDP的大幅下降;其次,在当前税收体制的背景下,产业转移使得税收将会减少;

最后,企业外迁飞出,造成本地劳动力的就业减少,就业机会的减少有可能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在诸多顾虑之下,飞出地政府会采取保守的策略,要么是通过政策改变,试图留下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要么采取省域内的飞地经济合作方式,以避免资源等流失的地方保护主义。比较典型案例为广东省域内大量的飞地合作,这样的结果是民族地区很难接收到发达地区的产业,也是造成两地合作缓慢的重要原因。

(2) 飞入地之间的过度竞争,扭曲市场自主选择机制

民族地区为了能够获得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合作机会,往往会形成飞入地之间的不良竞争,加上迫于GDP、税收、就业因素的压力,这样的局面表现更加明显。

飞入地之间纷纷出台各种吸引产业的政策,通过减免、优惠、投资奖励、补贴等方式,想尽一切方式促成合作,这种不考虑产业匹配和产业链协作的盲目“饥不择食”,不仅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政策的实践效果不佳,还会加剧自身的负担,如果合作无法达到长期、预期的效果,最终留下来的只能是失败的结果。

飞入地之间的盲目竞争和考虑不周全,是造成飞地经济合作协调度失衡的又一原因。另一方面,飞地经济是跨界经济合作方式,客观的市场驱动力强调在合作的初始与过程中,各个地区和城市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竞争力、产业竞争力、资源禀赋能力、产业链的完整性、科技创新的能力等因素上开展合作,从而降低和避免因为权力的干预导致的经济负外部性,减轻飞地经济在合作过程中的财政问题,即合作的双方要注重客观因素的影响。

例如双方产业结构是否匹配、资源是否互补、发展阶段是否能够衔接、承载力与产业承接能力是否匹配等,强调合作的客观性、实现可能性。因此,部分民族地区飞地经济失败或者效果不佳的另一原因在于前期没有评估好双方的合作客观基础。

(3) 无效市场信号下的非理性选择

在正常的市场信号下,企业做出的选择具有理性,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正确行为,但是由于上述因素导致了市场信号的扭曲,飞入地之间的“政策倾销”使得很多企业做出理性选择之后,将会陷入到群体的非理性选择。

这一结果的表现就是企业无法正确的做出最优的配置行为,追求短期利益和机会主义成为主导。部分企业会利用飞入地之间无序的政策优惠,表面上打着飞地经济合作共赢的旗号,实际上利用圈地、骗取优惠资金,在园区开始的一段时间内,消耗完所有的有利政策资源后,再次飞入带其他中西部地区,反复追求短期的利益。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将飞地经济的实质意义发挥出来,还会造成更严重的资源浪费。

(4) 部分民族地区选择的合作产业并未完全体现优势互补

飞地经济合作的基础是产业互补、优势互补,双方都选择符合自身优势的产业进行对接和发展。但是多数飞入地(欠发达地区、民族地区)并没有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进行产业的选择,而是抱着“只要是产业就引进”的错误理念,其中包括科技含量低、环境破坏大、“三高”产业等,有些地区甚至盲目大量引入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全然不顾产业匹配、环境约束、自身承接能力等因素,最终导致大量合作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就中断了,这也是许多飞地经济园区失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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